郴州市精神病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集中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2025-06-09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市精神病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集中配送服务(第二次)项目,招标人为郴州市精神病医院。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郴州市精神病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集中配送服务(第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郴州市精神病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集中配送服务(第二次);
2.2招标代理编号:HNHA(登录后查看)
2.3招标项目预算:¥1230000.32元;
2.4服务期限:3年;
2.5服务内容:郴州市精神病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集中配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1.2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1.3 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以“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查询时间要求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经营范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30日9时30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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