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汕高铁和揭惠铁路红线内隧道以及车站5G覆盖项目勘察设计与施工服务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091.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完成电信承建区内梅汕高铁(既有线)和揭惠铁路(新建线)红线内隧道以及车站5G覆盖,项目建设工作内容主要是隧道安装电信5G/4G双模设备约210台,隧道和车站铺设光缆约40公里,拆除电信和联通2G/4G设备约292台,隧道口更换和安装天线约214副,车站安装PRRU设备约32台。
1)建设规模: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万元) |
项目预估费用 (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元) |
标段 |
服务地点 |
1 |
梅汕高铁和揭惠铁路红线内隧道以及车站5G覆盖项目勘察设计与施工服务集中采购 |
2116.00 |
13,000,000.00 |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梅州、揭阳 |
备注:
1.1)最终规模及详细工作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最终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1.2)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 ★计划工期:本框架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设计周期: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自订单下达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一阶段设计,同时提交合同所规定的相关文档(包括全套文件的电子文档其中图纸为AUTOCAD或VISIO或PDF文件);并由发包方指定代表签字确认,且能满足发包方要求的时间适当提前提供设备清单或文件。
(2)施工工期: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240个日历日内完成。
1.3 ★试运行期:初验合格后3个月。
1.4 ★保修期:终验合格后24个月。
1.5 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含乙供材料)等。
1.6 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勘察设计服务部分最高投标折扣限价为:90.00%,施工服务部分最高投标折扣限价为:90.00%,乙供材料部分最高投标折扣限价为:100.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8工作范围如下:
设计:负责完成电信承建区内重点高速铁路红线内(铁路限界内)公众移动通信4/5G覆盖的勘察设计工作,按期交付设计方案与施工图纸并通过铁路方组织的审查。包括但不限于铁路红线内隧道、车站、大桥站点的勘察设计工作,负责隧道口站点设备、天线的勘察设计工作,负责根据隧道、车站的安装公网设备核实铁路电力是否满足以及电力增容的勘察设计工作,负责隧道口公网天线使用铁路杆塔的荷载核实并提供报告,负责铁路红线内站点公网设备以及隧道口站点设备与天线的拆除的勘察设计工作等,负责红线内站点和隧道口站点设计方案与预算调整变更工作。
施工:(1)完成铁路红线内(铁路限界内)包括但不限于隧道、车站、大桥等的设备安装、拆除、接地、引电、安装天线、光缆的铺设、成端、接续、测试工作;完成隧道口设备天线的拆除、安装、引电、测试等工作;负责甲方自采的设备和材料(如主设备、光缆、光交箱、天线等)的二次搬运(从施工中标单位仓库至铁路红线内站点);协助并配合甲方、第三方测试单位进行的电磁干扰测试和工程的验收测试;负责红线内至对接点的施工;协助甲方完成红线内外工程的对接、联调测试等;办理红线内及车站室内分布的进场、施工手续;在每个车站安排专人驻站协调;协助甲方督导和优化人员进行无线主设备的调试、开通、优化;负责终验前的甲供设备及甲供材料的安装及更换,配合甲方进行设备调试、排障及问题整改。
(2)涉及终验前排障、问题整改、干扰排查等需进入红线内的手续办理工作由中标单位完成。
(3)办理本项目甲方与铁路方之间涉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以下①、②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备铁道行业及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资质。
其中,铁道行业满足:【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 (I) 级】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通信信号)专业甲级】。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满足:【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乙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2年05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高速铁路红线内公网覆盖工程(国内公众移动通信无线覆盖工程)或高速铁路红线内公网干线光缆建设工程的相关“设计及施工”或“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经验。高速铁路是指设计时速为160公里或以上的高速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等。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设计及施工”业绩可提供同时包含设计及施工业绩合同,也可分别提供设计及施工业绩合同。
2.1.4 项目团队要求:
(1)投标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2)至少配备1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至少配备2名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4)至少配备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铁路工程专业)的施工负责人,需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同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5)至少配备3名现场项目负责人并须在施工现场全职驻点,4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6)本项目须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须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11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注册执业资格如国家已实行电子证照的应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证书。
(8)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列明项目团队成员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之间不得相同。
(9)投标人须承诺根据单项工程要求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如工程涉及特种作业内容,相关人员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其中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限定为“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专业。同时承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总数最多不超过2家(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应以设计方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兼任。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牵头人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设计业绩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招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5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5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5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5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近两年(自2023年05月0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8)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0日08时30分至2025年06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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