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场北部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项目(叠合板)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09我公司承建的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机场北部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太原龙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机场北部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叠合板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7.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三、项目概况
机场北部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位于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规一路以南,经二路以东。项目规划用地面积81767.78平方米,新建29栋单体建筑,其中21栋3-1号楼~3-11号楼、4-1号~4-10号楼高层住宅,2栋换热站,2栋商业楼,1栋生活水泵房,1栋垃圾站,2栋门房。框架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为219199.68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156000.91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62198.77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61388.52平方米,地下车库53974平方米(全人防结构),沿街商业面积2296.94平方米,配套公建1540.22平方米(含换热站987平方米、生活水泵房223.5平方米、垃圾站129.72平方米、门房200平方米),景观面积54516平方米,绿地率30%,容积率1.93,以及其它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最终以发包人下达的建设指令为准)。
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规一路以南,经二路以东。
四、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采购物资的规格型号、交货期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
序号 |
包件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计划数量 |
备注 |
1 |
DHB01 |
叠合板 |
详见技术交底 |
立方米 |
2600 |
|
2 |
DHB02 |
叠合板 |
详见技术交底 |
立方米 |
2562.3 |
|
3 |
合计 |
5162.3 |
计划数量仅作招标的初步依据,实际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或供货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企业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生产设备、检测设备。
3.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其产品在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投标物资须具有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物资具有近两年的供货证明(中标通知书或供应合同)和良好运行业绩证明。
6.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采购项目相同投标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采购项目相同投标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采购项目相同投标包件其他投标人的控股股东为同一人;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投标(代理)产品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投标人在近三年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17)投标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14日发布招标公告。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缴费截止日2025年6月14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包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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