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丽江市人民医院耳鼻喉头颈外科耗材供货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6-09
项目名称:丽江市人民医院耳鼻喉头颈外科耗材供货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万元):102

最高限价(万元):102

采购需求:丽江市人民医院耳鼻喉头颈外科耗材供货;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1)丽江市人民医院耳鼻喉头颈外科耗材供货项目(二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3.1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①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②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有效的一类医疗器械的备注凭证(或备案信息),如有变更的必须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文件;③所投产品为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有效的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变更的必须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文件;并承诺医疗器械注册证(或附件)上显示的产品内容覆盖所投产品(或所投产品类别);④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不用提供任何证明材料。3.2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①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②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③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有效的一类医疗器械的备注凭证(或备案信息),如有变更的必须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文件;④所投产品为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有效的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变更的必须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文件;并承诺医疗器械注册证(或附件)上显示的产品内容覆盖所投产品(或所投产品类别);⑤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不用提供任何证明材料。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6-09 06:00至2025-06-12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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