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中心数据中心机房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9项目编号:B0708
项目名称:国家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中心数据中心机房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1012.5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国家局”)数据中心1、数据中心2、国家局办公及业务系统运营情况,采购数据中心1机房120个机柜租赁服务,数据中心2机房74个机柜租赁服务。同时,布设其他服务线路,以满足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10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总价的30%(含)以上必须支付给中小企业,其中支付给小微企业的金额不低于投标总价的18%。投标人可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注.对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遵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行。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下同)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本项目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规定的企业划型标准执行。即:“(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上述企业划型标准仅用于本项目对中、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0日 至 2025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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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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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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