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入厂煤机器人化验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2025-06-09

一、   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项目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入厂煤机器人化验系统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尼葛工业园北区2008号。

2.2 项目规模:在煤检中心进门左侧空地上,新建一栋一层房屋,用于机器人化验系统及其附属设备,该新建房屋占地的长度约为21.5米,宽度约为9米,占地面积约为193.5平方米。项目包含土建设计、施工、气送系统改造、集中供气系统改造、视频监控改造、管控系统改造、消防报警系统改、与原入厂煤智能化系统设备对接、电源接入等。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定日起12个月(包含设备的6个月性能考核期,实际施工工期为6个月),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详细的改造工期计划表。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其他技术改造-入厂煤机器人化验系统改造(CHDTDZ084/17-ZB-00601):新建一栋一层机器人化验楼的设计和土建施工,采购入厂机器人化验设备安装和调试,并与原入厂煤智能验收项目设备及集团FPM系统对接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技术改造-入厂煤机器人化验系统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燃煤发电厂机器人化验系统项目或燃料智能化项目(含机器人化验系统)的投运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6-09 17:502025-06-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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