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殡仪馆休息室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091、工程名称:建湖县殡仪馆休息室改造工程(二次)
2、建设地点:建湖县经济开发区钟庄社区丁港村吴庄组3、招标内容:建湖县殡仪馆休息室改造工程(二次)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现场和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11.40万元。
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承包人式:包工包料
7、标段划分:一个
8、质量保修期:二年
9、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再付工程合同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结清(工程结算依法接受审计,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
人,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建湖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
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
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
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
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
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
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
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
作出的决定。
4、其他要求:
4.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
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
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
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
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4.1.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
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
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
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
验收文件。
4.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无须提供证
明材料,如有质疑时须提供证明材料)。
4.3本工程退休人员和法定代表人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4.4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
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
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4.5中标的项目负责人,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
率少于80%,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
上述第3、4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式:
于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6日17时前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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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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