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云2025年智算平台技术服务集中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5-06-06天翼云2025年智算平台技术服务集中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天翼云2025年智算平台技术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资格预审编号:09-02-04
2.2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天翼云智算平台技术服务,在天翼云智算平台团队的指导下,依据天翼云智算平台制定的规范提供辅助技术支持服务,与企业核心能力关联度较低,主要包括交付服务、运维服务、测试服务、算力插件开发服务、模型适配服务、定制开发服务和模型代训服务。
2.3服务时间、服务地点:以采购订单为准。
2.4项目性质:服务招标,资格预审。
2.5项目规模:
序号 |
采购内容 |
初级总工作量 (人天) |
高级总工作量 (人天) |
框架协议有效期 |
|
1 |
智算平台技术服务 |
交付服务 |
3840 |
7200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或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投标人框架协议份额上限(以先到时间为准) |
2 |
运维服务 |
2000 |
8760 |
||
3 |
测试服务 |
1200 |
3340 |
||
4 |
算力插件开发服务 |
7200 |
9360 |
||
5 |
模型适配服务 |
1720 |
2080 |
||
6 |
定制开发服务 |
7440 |
9880 |
||
7 |
模型代训服务 |
800 |
1560 |
注:上述采购规模为预估规模,具体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2.6技术要求/产品规格:/。
2.7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申请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具备以下同类项目业绩,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1个交付服务且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含税)的同类项目业绩
(2)1个定制开发服务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含税)的同类项目业绩
(3)1个运维服务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含税)的同类项目业绩。
注:申请人须附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标的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所有订单或结算单据均视为同一个合同,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据累计金额为准)的复印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标的内容应通过合同正文或附件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或报价单或技术规范书或技术方案等内容明确体现,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相关业绩的,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标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1.4本项目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申请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7个时,招标人组织重新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6日23时00分至2025年06月12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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