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连云开发区)危险品车辆专用停车场项目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连云开发区)危险品车辆专用停车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5-06-09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连云开发区)危险品车辆专用停车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连云港泰满正实业有限公司的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连云开发区)危险品车辆专用停车场项目已经由连云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区开审备〔2025〕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连云开发区)危险品车辆专用停车场项目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连云经济开发区

2.2工程规模:用地面积约28379㎡(约42.6亩),新建车位为50个的危险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其中重载车位为6个、空载车位为30个、候检车位14个;新建办公、辅助用房等总建筑面积约1335㎡;配套建设配电、消防、给排水及安全环保设施等。

2.3招标范围及内容:监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涉及本项目所有的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与该项目相关的各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提出合理化建议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等,配合审计、竣工验收备案、缺陷责任期结束等。

2.4监理服务期:从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2年)阶段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监理费最高限价人民币32万元,超过此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6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其它: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2019】第 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2019】第 3 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9其它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载有二维码的“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和“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验汇总表”,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按招标文件格式)。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按招标文件格式)。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2024年11月-2025年04月)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报名、开标、异议投诉等);

(7)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11提供资格审查所需的有效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针对本项目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系统电子盖章件);

(3)授权人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正反面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项目总监资格(资质)证书、社保缴纳证明(总监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社保证明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5)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有效的投标人各项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省外企业按规定须提供载有二维码的“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和“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验汇总表”(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7)非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评标时以即时的查询)。

注:上述证明材料须为真实有效的,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按要求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详细评分细则如下: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55分;

监理方案:22分;

项目管理机构:15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6分;

类似工程业绩:2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代理人员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Q1值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代理人员随机抽取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B=32万元。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本项目基准价计算方法选择方法四。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3

投标报价(55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2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 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监理费以元计,监理取费小数点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55分

监理

方案

(22分)

质量控制方案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0-3分

进度控制方案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0-3分

投资控制方案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0-2分

安全管理方案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

0-3分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

0-2分

组织协调方案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0-2分

监理工作制度

有具体工作制度

0-2分

技术建议

针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0-3分

项目总监答辩

评委现场出题,根据各投标人答辩情况打分(0-2)。

答辩要求:

①拟派项目总监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暂定为:2025063014:30(具体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地点为:连云港市连云区阳光国际D座17楼会议室

②拟派项目总监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答辩,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答辩形式:项目负责人现场书面作答。【答辩采用闭卷、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项目总监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

0-2分

注:①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②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项目监理机构(15)

总监理工程师(4分)

1、总监理工程师配备(4分)

(1)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得2分;

(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2分。

注:

1、证明材料须提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此项不得分

2、注册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准

4分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

(11分)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11分)
1、基本配备(4分):

根据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等规定,本工程需投入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2人(总监不包括在内);满足本工程基本配备要求得4分,不满足的本项不得分。

2、增加人员 (3分):

(1)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满足基本配备基础上(不少于1人),每增加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满分1分。

(2)监理员在满足基本配备基础上(不少于2人),每增加一名监理员的,得1分,满分2分。

3、专业要求 (4分):

(1)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2分,满分2分;

(2)拟派监理员中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机电安装工程),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2分,满分2分。

注: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相关证书(见说明)②投标人为其得分人员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11月-2025年04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③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有效的项目组成员一览表(须明确拟派人员岗位、专业等相关内容,盖章有效)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内(三者缺一,此项不得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此项不得分。

11分

 

说明

1)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监理员须具备江苏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根据江苏省住建厅〔2021〕第7号公告,已过期的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可作为水平能力的证明,并视同有效。

2)专业以注册证上注册专业或培训合格证上培训专业或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

3)同一人员身兼多职时,不可重复计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6分)

1、自有检测设备得3分:①三相电能质量分析仪②接地电阻测试仪③混凝土回弹仪④激光测距仪⑤涂层测厚仪⑥绝缘电阻测试仪,每具有一类器具得0.5分,满分3分;

注:证明材料须提供以上设备须提供标明投标人名称检定或校准证书(在有效期内),检测工具的发票、试验设备发票等以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此项不得分。

2、检测实力:具有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得3分,无资质证书得0分。

注:证明材料须提供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此项不得分。

6分

企业业绩(3分)

1、企业业绩(3分)

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2分。

注:

1)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监理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此项不得分);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内容、规模、投资额、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得分。

2)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金额(或投资额)以合同为准。

3)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4)监理工程类似业绩,招标人可能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类似工程业绩,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该企业行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3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9日至2025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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