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油气回收处理装置招标公告
2025-06-09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油气回收处理装置 , 招标人为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有资金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油气回收处理装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油气回收处理装置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承诺本次招标标的物必须由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压力容器的生产制作由具有压力容器制造资质的单位生产(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须提供相关设计和制造资质,如委托其他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和代加工的,需提供合作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并提供合作协议或不少于三份的以往合作合同复印件。)。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至今至少有一套处于正常运行的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的供货业绩,该装置必须由液氮冷凝单元加催化氧化单元组成。(1.投标人必须提供能充分证明上述业绩的合同、发票、用户盖章的使用报告扫描件、技术协议扫描件,合同或技术协议内容必须体现液氮冷凝加催化氧化工艺,还应至少包括项目名称、主要设备名称及规格材质以及签署盖章页等。2.投标人必须提供至少一份上述业绩的合格检测报告:该检测报告必须由具有CMA(中国计量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的采样日期为2024年5月10日之后,检测报告中废气排口监测点位置应与该业绩的装置排放口一致,且满足HJ 608《排污单位编码规则》要求(例DA001);检测报告应保证在生产设备和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时进行采样(提供该检测报告是在液氮冷凝+催化氧化系统处于运行时采样的用户盖章证明文件)。上述原件备查,经核查不符合要求将给予否决。3.1.4 信誉要求。
无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6)投标人不得为中交集团层级/招标人公司层级黑名单及重点关注名单的市场主体。 (7)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法定授权代理人授权书。 (8)投标人需承诺提供的油气回收DCS控制站是油气回收装置和船岸安全装置的成套控制系统,并应确保油气回收DCS控制站能够匹配接入至码头DCS系统。(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9)投标人须为生产商,集成商视为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6月9日23时0分 至 2025年6月14日23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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