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东屿电厂有机更新项目二期工程II标段室内装修及泛光照明见证取样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2025-06-09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东屿电厂有机更新项目二期工程II标段室内装修及泛光照明见证取样检测服务,项目业主为温州市工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温州市工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137682.99平方米。其中地上72447.99平方米,地下65235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核心片区吴桥单元 A-34a地块。本项目招标标的最高限价为245365元。
2、服务期:本次原材料见证取样检测等服务期为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工期,直至所有工程综合验收合格并资料移交备案且办理竣工结算审核完毕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3、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室内装修及泛光照明的原材料见证取样检测等内容,具体以图纸和清单为准。
4、检测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见证取样检测(房建)资质或见证取样检测(通用)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和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专项资质或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资格条件: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合格认证证书,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上批准的计量认证范围需在有效期以内。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省外投标人须持有《外省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前……购领招标文件。
4.2购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交材料: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6月17日下午14:30 。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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