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包装储运分公司采购更新木工设备项目采购数控实木开料机数控锯铣机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包装储运分公司采购更新木工设备项目-采购数控实木开料机(数控锯铣机)项目,招标人为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包装储运分公司采购更新木工设备项目-采购数控实木开料机(数控锯铣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包装储运分公司采购更新木工设备项目-采购数控实木开料机(数控锯铣机)项目

2.2 项目地点: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3 项目概况:招标人厂区所需的相关设备

2.4 招标范围:1台数控实木开料机(数控锯铣机)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

2.6 项目编号:4510

2.7 标段情况: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4510-2564TZGF0030-01 包装储运分公司采购更新木工设备项目-采购数控实木开料机(数控锯铣机)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对招标货物应具有生产制造或供货能力,接受经销商投标。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2年(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3.3 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3日)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接受代理商代理制造商的合同)。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况:(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第一大股东是同一自然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法人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分公司的单位负责人为分公司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代表合作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作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06-09 08:00至2025-06-16 17:00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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