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101井精细控压设备租赁项目招标项目公告
2025-06-10永兴101井精细控压设备租赁项目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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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永兴101井精细控压设备租赁项目招标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146.81万元(含税,税率13%);招标人为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程研究院,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情况简介:
按照永兴101井钻井工程设计,结合生产运行计划,要求钻井工程研究院预计5月29日在永兴101井三开井段采用精细控压钻井技术作业。钻井工程研究院控压钻井中心现有自动节流管汇5台:其中1台预计5月12日交付,计划参与丰谷115井施工,4台已分别参与新盛204-3井、阆阳1井、元陆201井、新盛205-5井项目施工。自有设备短期内无法满足永兴101井施工。建议租赁设备满足本井需求。
2.2 标的物:精细控压管汇及控制系统。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字并盖章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2.4 服务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永兴镇绵西村。
三、资格要求
永兴101井精细控压设备租赁项目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
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被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事故,未被中石化集团公司、石油工程公司和西南石油工程公司列入“黑名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投标人提供一份近两年完成的租赁或与本次招标同类设备参与技术服务活动的情况表,应附合同扫描件或业主方证明材料。
5.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再次分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5年06月10日 09:00:00至2025年06月17日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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