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非医疗物资电商平台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非医疗物资电商平台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非医疗物资电商平台配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2,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批发服务

非医疗物资电商平台配送服务

3(年)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与标的提供时间相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至2024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非医疗物资电商平台配送服务):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如是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非医疗物资电商平台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业务种类为“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或“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必须是电子商务平台的主办单位,如非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必须与持证主体应为同一法人企业或属于同一集团公司,并提供持证主体加盖公章的关系证明文件(非授权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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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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