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新工煤业有限公司环保技术服务报告项目公告
2025-06-09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新工煤业有限公司环保技术服务报告。
1.2采购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吕梁有限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新工煤业需编制环保技术服务方面的报告,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周边村庄水源本底值超标论证报告、新工煤业12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新工煤业12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取水许可证办理。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34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事业单位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发[2015]4号《关于印发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企业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现有服务期限已到,需进行修订。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有关规定。
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应急响应实施方案: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减缓重污染程度,建立主动预防、反应迅速、协调联动、防范有力的大气污染防治应急保障体系,根据吕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吕生态环保委办发[2024]4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公示和“一厂一策”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编制的通知》,确保在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响应措施能够快速启动,高效有序,最大限度地减缓重污染天气污染程度,需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通过评审后上报吕梁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
周边村庄水源本底值超标论证报告:为防止新工煤业环保舆情事件发生,降低公司环保风险,进一步论证新工煤业风井水处理站外排口下游林家湾村、林家墕村水井水质本底值情况,是否属于地质因素造成,需开展对林家湾村、林家墕村等水井水质本底值调查工作,编制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新工煤业有限公司周边村庄水源本底值超标论证报告。
新工煤业12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相关要求,建设单位投产前需开展水土保持验收相关工作,编制完成水土保持验收相关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完成报备,最终取得水利部门备案相关文件。
新工煤业12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取水许可证办理: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于2020年6月2日下发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新工煤业有限公司12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文号:吕审批农林发[2020]38号文,有效期为三年;新工煤业于2020年7月开工建设,期间新工煤业因各种原因导致未按照开工期间排定的投产节点完成项目竣工,导致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申请批复过期,未能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请取水核验,目前需重新编制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新工煤业有限公司12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取水许可证办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新工煤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002第二标段:新工煤业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应急响应实施方案。
003第三标段:新工煤业周边村庄水源本底值超标论证报告
004第四标段:新工煤业12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005第五标段:新工煤业12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取水许可证办理
2.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4项目服务期限:
001第一标段:合同签订后45日内。
002第二标段:合同签订后45日内。
003第三标段:合同签订后30天内。
004第四标段:投产前一个月内。
005第五标段: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无。
(2)项目负责人具有:第二标段具有环境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第四标段、第五标段具有环保或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财务要求:无。
(4)业绩要求: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供应商具有2022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之日止完成一项同类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错误或漏附,评审小组可现场查询)。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响应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其他禁止情形: 无 。
3.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从2025年6月9日17:00至2025年6月14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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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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