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油一厂2025年分布式光伏项目(4MW)工程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2025-06-10
1.招标条件

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油一厂2025年分布式光伏项目(4MW)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以(《关于采油一厂2025年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批复》华北油气〔202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北油气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油一厂2025年分布式光伏项目(4MW)工程施工(二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

2.2标段划分:2个标段。

2.3计划工期:90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00万元(不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在采油一厂宁东工区建设0.69MW光伏电站,光伏电站的工程施工、甲乙供设备安装、辅助材料采购、运输、试运行、指导、培训、竣工验收等。

详见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2)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2年以来有光伏电站建设(单项合同金额≥70万元)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22年以来有光伏电站建设(单项合同金额≥7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22年以来有光伏电站建设(单项合同金额≥7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或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022年以来有光伏电站建设(单项合同金额≥7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6月10日09时4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17时00分。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出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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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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