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恒丰银行交易电话及录音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10
一、项目名称:恒丰银行交易电话及录音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HFZHJZ

三、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根据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关于规范银行间市场交易即时通讯工具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满足采购人资金运营中心对交易询价、报价、交易要素确认等交易活动的真实过程记录以及监管合规要求,需在现有网络线路基础上,通过部署多种类型网关及电话设备,建设实现一套具备交易电话及录音管理功能的系统,以满足业务对交易电话载体以及电话录音管理的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项目实施要求:

此项目包含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要求分别如下:

软件系统要求:

(1)进场时间: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2)实施周期:自进场之日起2个月之内系统投产上线。

硬件设备要求:

(1)数量:交易电话30台(含鹅颈麦、手柄),IP话机64台(包含54台低端和10台高端),经纪人专线网关2台,ISDN电信数字线路网关2台、模拟线路网关2台,POE交换机4台。

(2)交货/供货日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安排设备到货,到货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3.项目试运行要求:系统投产上线后试运行三个月。

4.免费维护期:试运行阶段结束,并经采购人初验合格之日起三年(供应商可自报更优惠的维护期)。

5.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6.包号划分:共1个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等。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审计的最近一期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声明函。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单位近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近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原厂商或代理商,不允许所投产品的原厂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

7.供应商须具有CMMI三级及以上认证或者ISO9001认证。

8.供应商自2022年5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例银行机构、证券机构或保险机构的交易电话及录音系统建设类似项目(含硬件设备购销)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复印件内容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日期页、项目内容等信息)。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五、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6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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