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安长庆同欣石油科技有限公司老井丛生态净化与废弃物清运服务招标公告

2025-06-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长庆同欣石油科技有限公司老井丛生态净化与废弃物清运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西安长庆同欣石油科技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西安长庆同欣石油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许多气井因建成时间较长,线路冲蚀损毁严重,部分井场施工残留物堆积,严重影响油气生产需要和生态保护的要求,拟开展老井丛生态净化与废弃物清运服务。
服务内容:对42座井丛钻井完井平台遗留的井场周边地表建筑垃圾、生产垃圾、塑料、砖块、水泥基墩等进行清理,对清理后的垃圾转运至专业回收的处理厂,恢复地貌。
2.2招标范围:西安长庆同欣石油科技有限公司老井丛生态净化与废弃物清运服务。计划投资:人民币(大写)捌拾陆万捌仟贰佰零叁元,(小写)86.8203万元(含6%增值税,含HSE费用以及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内蒙古鄂托克前旗境内。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需1名服务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与接纳或转运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单位)签定的书面合同(或协议)。提供:合同(或协议)
3.2.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运输,若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运输。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人员要求:
拟派本项目人员须为企业自有员工,人员年龄均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若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予认可。需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现场服务人员至少2人。
提供:
(1)身份证;
(2)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关键页:必须包括封面、甲方名称、乙方名称、合同起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页);
(3)近半年内(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养老)缴纳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应加盖保险管理部门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并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参保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缴费期限(参保情况)。备注: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
注:中石油内部企业员工可不提供劳动合同、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养老)缴纳证明材料,需提交员工编号并附ERP-HR账号查询截屏。
3.6车辆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自有车辆(包含四驱皮卡车或小型卡车)至少1辆,车辆年限在5年及以内。(车辆年限以行驶证上注册日期为准)
提供:①车辆照片(车牌号码清晰可见);②车辆购置发票;③行驶证(须包含正本、年检合格证明)。
3.7其他要求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3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6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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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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