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消防器材更新及购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9二、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项目内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消防器材更新及购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四、预算资金:人民币290000元
五、服务期限:1年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6.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6.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6.1.3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6.1.4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6.1.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6.1.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6.1.6.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6.1.6.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6.1.6.3供应商或其响应产品/服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6.1.6.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1.6.5供应商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1.6.6供应商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6.1.6.7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6.1.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2供应商其他资格条件
6.2.1供应商应具备由消防协会颁发的灭火器维修机构从业条件评价合格证书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7.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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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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