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民医院中医短视频平台宣传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5-06-091.1项目名称:郑州人民医院中医短视频平台宣传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FW2
1.3服务地点:(登录后查看)
1.4服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并满足甲方需求
1.5服务范围及内容:详见技术参数
1.6预算:20万元
1.7服务期:1年
2.采购响应人资格要求
采购响应人必须满足采购响应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2.1采购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2采购响应人须具有近三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
2.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2.4采购响应人须具有经营许可证并有所响应项目的经营范围;
2.5采购响应人及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应资质;
2.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2.7采购响应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查询企业信用信息,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采购响应及履约能力的情形;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2.8如采购响应人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列入黑名单的,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响应;
2.9有以下情况一律拒绝报名或废标:
2.9.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9.2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
2.9.3不同供应商交叉控股;
2.9.4不同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9.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9.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9.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9.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10采购响应人签订购销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
2.11采购响应人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响应。
2.13本次采购未得到采购人允许,不得转包、分包,否则取消其响应、成交资格,并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
3.报名时间:2025年6月10日-2025年6月1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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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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