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三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站台端部防侵入报警系统询价采购公告

2025-06-09

(项目编号: SDDQ-)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济南三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现就济南三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站台端部防侵入报警系统进行询价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包1 控制终端材料采购明细: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1

服务器

 

1

2

显示终端

 

2

包2 监控报警物料采购明细:

序号

名称

明细

单位

数量

1

摄像机

枪型摄像机

12

球形摄像机

6

2

声光报警模组

户外全彩+高音喇叭

6

3

身份识别模块

射频主机

6

射频遥控器

3

身份识别卡

50

4

机箱

集成机箱带地笼底座

12

包件3:网络通讯及供电物料采购明细:

序号

名称

明细

单位

数量

1

硬盘录像机

硬盘录像机

1

2

光电转换器

光电转换器

1

3

电源控制模组

开关电源

6

浪涌保护器

6

空气开关

12

配电箱

2

4

网络通讯模组

交换机

6

光电交换器

6

5

线材、辅材

8光百兆光纤、2*2.5m²电缆、25mmPVC 套管

3000

包件4:雷达物料采购明细:

序号

名称

明细

单位

数量

1

监控雷达

相控阵微波雷达

6

2

报警联动分析软件

防区告警等,适配相控阵雷达

1

三、报价人投标要求:

1.提供全新、未使用过的正规渠道原装产品。所供产品必须符合技术要求,质量可靠。如因供应产品质量所发生的任何损失由成交人负责。要求投标人是生产制造企业,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原厂授权的销售证明材料。

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前提供样品,技术人员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邮箱报价。

3.投标人须具有本项目材料的供应能力,满足要求及配套设备使用要求。

4.货物送达的同时应提供产品附带质量证明书、原材料质保书等相关质量证明材料。

5.符合我公司规定的技术标准。双方签订采购合同。签订合同一周内供货,交货地点根据合同指定地点定。

6.质量保证期:自交付验收之日起12个月。

7.付款方式:包1:签订合同后支付30% ,发货前支付65% ,验收合格后,剩余5%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包2-包4:货到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货款的95%。剩余5%质保金后1年后付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须满足:投标产品须具有近年内的供货业绩。

3.代理商须满足:

(1)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2)所代理的投标物资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4.满足国家、国铁集团、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具有良好信誉,不在国铁集团通报的不良行为信用评价供应商名单内。

5.投标人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的自然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3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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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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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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