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中国电信宁德分公司福安公安反诈宣教中心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zb公告

2025-06-10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包含全系统软硬件设备及线路安装、调试、培训、售后等服务。具体设备及服务如下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安防门禁系统

1

单门磁力锁

8

2

门禁一体机

8

3

开门按钮

8

4

门禁主机

2

5

玻璃门指纹密码锁

6

6

自动门电机

2

2.安防监控系统

1

半球摄像机

11

2

硬盘录像机

1

3

监视器

1

3.反诈宣教系统

1

综合宣教一体机

1

2

案例展示警示教育区双屏宣教终端

1

3

智慧互动答题一体机

2

4

合影一体机

1

5

唤醒宣教一体机

1

6

电子沙盘

1

4.定制开发及集成

1

软件定制开发服务

1

2

云集成服务

1

1.2工期要求: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完成本项目。

1.3售后质保要求:终验之日起36个月。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及分项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81.86万元(其中设备部分最高限价为不含税36.11万元,软件定制开发服务部分最高限价为不含税29.15万元,云集成服务部分最高限价为不含税16.6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及分项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5 具体技术参数等见询比文件中的技术参数部分。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者其他依法登记的组织。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应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询比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3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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