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济宁市高新区生态水系综合治理及景观提升PPP项目后评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2025-06-10
1.招标条件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济宁市高新区生态水系综合治理及景观提升PPP项目)所需的(济宁市高新区生态水系综合治理及景观提升PPP项目后评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的本次招标项目已经批准,采用(建设单位自筹)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欢迎具备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概况
项目概况:济宁高新区生态水系综合治理及景观提升PPP项目的层级为济宁市高新区项目(国家级高新区)项目,政府实施机构为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划总投资202111.92万元,项目注册资本金50611.92万元。项目合作期限为18年,其中建设期3年(可调整),运营期15年(固定15年),投资回报来源于使用者付费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利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景观工程和污水处理厂的提升工程,其中:水利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景观工程为新建项目,采用BOT模式;污水处理厂的提升工程采用ROT模式。项目于2018年12月开工建设,因融资进度、新冠疫情及施工场地等问题,项目建设期由3年延长至5年,于2021年12月、2022年6月和2022年12月分三期进入运营阶段,2023年12月全面竣工,2024年1月1日实施机构发文批准,项目整体正式进入运营期。
项目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北京市 。
招标范围: 根据项目后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现场调查、访谈取证、资料收集、后评价工作底稿编制、后评价报告拟定与完善等工作,并在2025年7月31日前出具后评价报告初稿;2025年9月20日前出具后评价最终版报告(含工作底稿,并已完成各方意见征询),协助档案整理工作。内容满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要求,满足《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内容深度以及项目后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配合完成后评价报告的评审及修改等有关工作(如采取现场评审方式,需赴现场参加,费用纳入本次采购报价中) 。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时至2025年12月31日 。
服务项目规模及主要技术参数
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
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资质条件如下: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资格的单位。
3.2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应具备经营范围涉及本业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必须为本年度已年审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4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行业甲级或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
3.5投标人评估咨询服务范围满足公司投资领域专业需要。
3.6投标人有过类似项目后评价经验。
3.7投标人未参与本项目的其他咨询活动。
3.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无负面记录;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或受到行业组织的处罚。
3.9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评审方式
采购人将组织评审专家对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资格评审方式:资格后审方式,将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
5.1报名: 2025 年 6 月10日12时00分至 2025 年 6 月16日12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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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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