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家电投集团能源科学技术研究院(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第21批招标重新招标公告

2025-06-10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情况及招标范围

标包名称

项目情况及招标范围

信息服务费(元)

21-2 和睿项目多物理场孪生平台代码加工与集成技术服务

招标范围投标人提供满足本规范文件要求所必须的全套软件、系统成套、功能开发和各项服务。其中包括且不限于下列内容:
1) 按照本规范书的规定和适用的工业标准,以及买方的技术要求,总体分析、设计并投运一套完整的多物理场孪生平台代码加工与集成系统。

2) 进行多物理场孪生平台代码加工与集成系统软件的编程、调试和技术服务,达到本规范书规定的全部功能要求。

3) 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按时投运多物理场孪生平台代码加工与集成系统。

4) 根据本规范书的要求,向买方提供安装实施图以及安装调试、全套BRD 文档、运行维护、系统二次开发所需的全部图纸、资料。

5) 通电启动和调试服务,直到所供多物理场孪生平台代码加工与集成系统能达到全部功能、性能和安全要求,并保证系统平台可利用率达到99.9%。

6) 根据本技术规范文件的要求,向买方提供多物理场孪生平台代码加工与集成系统运行所必需的系统文件和负责培训买方的运行、维护和工程技术人员,使买方这些培训人员能掌握多物理场孪生平台界面组态,以及二次开发、修改和调试多物理场孪生平台代码加工与集成系统的能力。

7) 投标人为完成上述工作应与和多物理场孪生平台代码加工与集成系统接口的其它系统供货商协调,并完成相关的接口(包括接口硬件和软件)工作。

8) 投标人报价中需包含现场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投标人在中标后派往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

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服务时间 2025 年06 月30 日前上线试运行;要求于2025 年07 月30日前完工,并通过相关功能验收。

1000

21-4 长春热电DCS 升级项目组态及调试技术服务

招标范围 1)完成用于2 号机组DCS(锅炉、汽机、脱硫、烟气余热、循环水、热网、除灰除尘、IDAS、高低换热等系统)应用软件的设计、逻辑/画面组态等工作。

2)负责2 号机组DCS(锅炉、汽机、脱硫、烟气余热、循环水、热网、除灰除尘、IDAS、高低换热等系统)数据上传到SIS 系统。

3)负责进行改造前原DCS 逻辑及画面组态梳理,新DCS 控制系统逻辑及画面组态,功能测试,配合FAT 出厂测试、现场调试。

4)参加和协助甲方开展工程设计联络会、软件技术培训,并负责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培训内容。

....

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技术规范书服务时间在合同签订后30 天内完成锅炉、汽机、脱硫、烟气余热、除灰除尘、循环水、IDAS、高低温换热、热网等系统的相关技术规范书工作内容,并完成DCS 系统消缺、验收等工作(遇实际服务时间的调整,投标方应满足实际服务时间的调整,不得以此加价)。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质条件

21-2 和睿项目多物理场孪生平台代码加工与集成技术服务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近5 年内(2020 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2 个数字孪生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资料未提供或未齐全的视为无效业绩。

21-4 长春热电
DCS 升级项目组态及调试技术服务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5 年内(2020 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 项DCS 组态项目类似技术服务供货的业绩。提供合同封面、关键页面、盖章页等信息,业绩未提供或模糊不清的视为无效业绩。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6 月10 日至2025 年6 月16 日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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