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酒泉市分行职工食堂食材与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项目征集公告

2025-06-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酒泉市分行职工食堂食材与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项目

预算金额: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小写:¥7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万元整

其中:A包:小写:¥3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

B包:小写:¥3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捌万元整 

征集项目简介:A包为肉类食材(大肉、鸡肉、牛羊肉等)供应与配送服务;B包为其他类食材(蔬菜、水果、水产品、乳制品、米面油、调料、饮品、鸡蛋、豆制品及干调类等)供应及配送服务,该项目以框架协议方式进行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入围家数:每个标包确定3家入围,同一供应商最多同时投2个标包,可兼投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2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6月至今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的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需提供2024年6月至今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或上年度财务报告还未完成审计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证明资料);7.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二)特定资格要求:A包供应商须具有定点屠宰场提供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测)疫报告》等资格证书。(三)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转包、不分包(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1日  至 2025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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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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