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医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635

2.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医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1600元

最高限价:1916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包1

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医设备采购项目包1

98600

98600

2

包2

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医设备采购项目包2

93000

93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

包1:气动式关节智能康复系统2台、治疗车1台;

包2:局部熏蒸仪1台、艾灸仪1台、虎符铜砭10个、直立康复训练床1台、上下肢康复训练车1台、手指肌力训练桌1台、液压踏步器1台、吞咽神经肌肉电刺激仪1台。

5.2采购内容:医疗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5.3质量要求:合格。

5.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在有效期内,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在有效期内,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11日至2025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2: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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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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