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公路建设工程管理处210国道建华寺至延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方案调整)专项评估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1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2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10国道建华寺至延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方案调整)征地拆迁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公路改扩建 |
合同包1(210国道建华寺至延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方案调整)征地拆迁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0元 |
250000.00元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7月31日之前完成延安市公路建设工程管理处210国道建华寺至延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方案调整)征地拆迁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书。
合同包2(210国道建华寺至延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方案调整)环境影响评价):
合同包预算金额:35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6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公路改扩建 |
合同包2(210国道建华寺至延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方案调整)环境影响评价)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6000.00元 |
356000.00元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15日之前完成210国道建华寺至延安公路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合同包3(210国道建华寺至延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方案调整)水土保持方案):
合同包预算金额:347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47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3-1 |
公路改扩建 |
合同包3(210国道建华寺至延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方案调整)水土保持方案)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47000.00元 |
347000.00元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的正式工作委托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技术服务。
合同包4(210国道建华寺至延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方案调整)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
合同包预算金额:2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4-1 |
公路改扩建 |
合同包4(210国道建华寺至延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方案调整)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0000.00元 |
220000.00元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后60日历日完成报告编制。
合同包5(210国道建华寺至延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方案调整)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合同包预算金额:25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8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5-1 |
公路改扩建 |
合同包5(210国道建华寺至延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方案调整)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8000.00元 |
258000.00元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完成报告编制。
合同包6(210国道建华寺至延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方案调整)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合同包预算金额:33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34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6-1 |
公路改扩建 |
合同包6(210国道建华寺至延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方案调整)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34000.00元 |
334000.00元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具备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条件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及评审工作,并取得地震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合同包7(210国道建华寺至延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方案调整)使用林地、草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合同包预算金额:2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7-1 |
公路改扩建 |
合同包7(210国道建华寺至延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方案调整)使用林地、草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60000.00元 |
260000.00元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具备开展可行性报告工作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及评审工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10国道建华寺至延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方案调整)征地拆迁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
(1)财政部财库〔2020〕46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 23 号);
(4)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6)《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 27 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 号);
(9)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210国道建华寺至延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方案调整)环境影响评价):
同合同包1
合同包3(210国道建华寺至延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方案调整)水土保持方案):
同合同包1
合同包4(210国道建华寺至延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方案调整)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
同合同包1
合同包5(210国道建华寺至延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方案调整)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同合同包1
合同包6(210国道建华寺至延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方案调整)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同合同包1
合同包7(210国道建华寺至延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方案调整)使用林地、草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10国道建华寺至延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方案调整)征地拆迁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缴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3-2024年任意一年度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210国道建华寺至延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方案调整)环境影响评价):
同合同包1
合同包3(210国道建华寺至延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方案调整)水土保持方案):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缴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3-2024年任意一年度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3星及以上、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3星及以上,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设计资质水利行业水土保持或相关水利专业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
(8)、须具有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210国道建华寺至延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方案调整)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
同合同包1
合同包5(210国道建华寺至延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方案调整)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缴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3-2024年任意一年度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6(210国道建华寺至延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方案调整)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缴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3-2024年任意一年度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6)、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为在陕西省地震局备案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7(210国道建华寺至延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方案调整)使用林地、草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缴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3-2024年任意一年度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6)、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0日至2025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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