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诚信-竞争性磋商-2025-SFCX-029-1-微波消融仪二次采购公告
2025-06-10受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厦门医院委托,对2025-SFCX-029-1微波消融仪(二次)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2个采购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采购包01: 项目名称:微波消融仪(甲状腺外科方向),采购预算:2万元,项目内容:微波消融仪,1套
采购包02: 项目名称:微波消融仪(肝肺外科方向),采购预算:4万元,项目内容:微波消融仪,2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包01资格要求:1)单位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9)资格承诺函;(10)对投标产品的要求: 1、第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应提供投标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扫描件。 2、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供应商应提供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若注册证未体现投标产品型号规格的,则应同时提供附页扫描件)。(11)对供应商的要求: 供应商所投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供应商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1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02资格要求:1)单位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9)资格承诺函;(10)对投标产品的要求: 1、第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应提供投标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扫描件。 2、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供应商应提供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若注册证未体现投标产品型号规格的,则应同时提供附页扫描件)。(11)对供应商的要求: 供应商所投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供应商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1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5-06-17 17:0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采购包01人民币100元;采购包02人民币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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