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光大环保能源(衢州)有限公司#1、#2炉燃烧器技改服务招标公告

2025-06-05
光大环保能源(衢州)有限公司#1、#2炉燃烧器技改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光大环保能源(衢州)有限公司#1、#2炉燃烧器改造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项目业主为光大环保能源(衢州)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衢州)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光大环保能源(衢州)有限公司#1、#2炉燃烧器技改服务
2.2服务地点:
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红鹰路28号光大环保能源(衢州)有限公司
2.3质量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4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将锅炉启动燃烧器及辅助燃烧器系统由燃油改造为天然气系统。技改后配套:4台启动(点火)燃烧器单台功率不小于6MW,配置8套天然气阀组、8套就地控制柜及4台移动小车(2台炉共用4台点火燃烧器);每台炉配置2台辅助燃烧器单台功率不小于20MW,含2套天然气阀组(每台辅助燃烧器设置一台流量计)及2台控制柜。燃烧器燃料均为天然气。辅助燃烧器要求实现自动启停程序控制(DCS给PLC启停信号),安全可靠。燃烧器最小运行负荷为额定的25%。具体内容报名后可详见招标文件。
2.5服务期限:
服务期60日历天,计划进场时间2025年7月,实际进场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和专业技术能力,其生产的标的物(如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能够保证标的物生产及使用过程

和结果可靠、准确、可追溯。
3.2财务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基本户被冻结的情况;
(2)提供近3年的财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同类设备供货、安装或改造业绩,并提供证明文件(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等)。
3.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至投标截止日近一年内,投标人必须无任何以主体责任人涉及“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类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记录,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
(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
(4)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收到过限制参加本项目(或其所属区域)招标活动的函件,或该限制时间已失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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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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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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