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伊犁煤电有限公司主机辅机日常检修维护外委项目(三年)招标公告

2025-06-10

一、   招标条件

华电伊犁煤电有限公司主机辅机日常检修维护外委项目(三年)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伊犁煤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奶牛场一连。

2.2项目规模:2×35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09月01日至2028年8月31日(以招标人批准的开竣工日期为准或以技术规范为准)。

2.4招标范围:1、汽轮机及附属系统、锅炉及附属系统、生产厂区内电气一次系统、6kV以下电气二次系统、热工一次所有设备、除灰及附属系统所有设备、脱硝及附属系统、低温省煤器及附属设备、吹灰系统管道(不含吹灰器本体)、化学水处理及附属系统所有设备、输煤及附属系统、热网系统(含厂内外及生活区热网管道及附件)、脱硫及附属系统所有设备、湿式电除尘器及附属系统所有设备、生产区域门禁、生产区域SIS等系统设施的所有保养、维修、抢修、临修、技术监督配合、重大危险源、隐患整改、安评整改,一般性试验及检测、零星维修(含更换、拆除等)、小型技改(单项10万元以下)等设备系统检修维护及文明生产工作;

2、综合泵房、工业泵房、循环水泵房、厂外取水泵房等系统的维护及供水系统、热网供热系统(含厂内外管网)、锅炉补给水、原水、废水处理、凝结水精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及附属系统所有设备、设施的所有保养、维修、抢修、临修、技术监督配合、重大危险源、隐患整改、安评整改,一般性试验及检测、零星维修(含更换、拆除等)、小型技改(单项10万元以下)等设备系统检修维护及文明生产工作;包含取水泵房滤网清扫过程中的起重配合工作。

3、启动锅炉(两台)系统设备(包含启动炉升级改造后的设备)、全厂供热管网系统、全厂废水处理系统,以及生产厂区范围内的、采暖系统、电缆沟道和桥架、所有给排水沟道、生产厂区给排水系统、热网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所有保养、维修、抢修、临修、技术监督配合、重大危险源、隐患整改、安评整改,一般性试验及检测、零星维修(含更换、拆除等)、小型技改(单项10万元以下)等设备系统检修维护及文明生产工作;

4、本项目包含生产厂区单个项目10万元以内消缺性沟道开挖回填、小型修缮刷漆,构筑物、门窗及附件的修缮、设备系统标识标牌的修复更换(由中标方利用既有人员力量实施或由中标方单独外委)。厂内磅房(含配合校验)、化水系统(含老厂化学制水系统、单件重量≥25kg化学药品的搬运配药)、安全文明设施的所有保养、生产区域综合楼电气设备;生产区域照明的维护和消缺;

5、生产区域供气、供汽、供水、供热、排水管路、工业下水、自来水、工业水、压缩空气、废水、循环水阀门及其它附属设备和构件的维护,包含全厂消防水、全厂消防喷淋水,包含厂前区充电桩日常检修维护。包括以上系统的地下管网部分和综合管架上的所有设备。负责所有全厂安全阀的拆装(不含检验)。生产区域的栏杆、扶手、平台、钢结构的保养检查维护;

6、生产区域走廊、过道的照明,包括企业文化标识灯和霓虹灯、全厂区域的路灯及厂前区5米以上的照明、生产区域厂房内照明等检修和维护工作在本工作范围之内;

7、包括生产区域所属SIS系统链路、机房设备、所有厂侧系统(含新建系统)、桌面办公设备、服务器、存储、交换机、网络设备、门禁、安防监控、LED大屏、音响设备、维护性综合布线,对信息化系统进行检查、故障处理、优化和升级。

8、本项目包含生产区域所有新增、技改后的设备日常维护及检修工作。

9、因各类技术改造后新增的设备和系统包含在本项目范围中(包括二级输灰系统等设备),改造后的设备和系统按照本规范原则进行设备工作界面划分。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设备检修、维护-伊犁煤电公司主机辅机日常检修维护外委(三年)(CHDTDZ020/22-QT-03901)。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伊犁煤电公司主机辅机日常检修维护外委(三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许可证。

9.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合同业绩,业绩需满足下列业绩之一:

(1)火电机组维护合同业绩(合同工作内容包含锅炉和汽轮机以及电气主机维护为有效业绩,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火电机组等级检修合同业绩(合同工作内容包含锅炉和汽轮机以及电气主机检修为有效业绩,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应真实有效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明显在合同中体现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如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合同业绩有效性时将予以否决。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6-10 13:152025-06-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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