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三江片区城中村综合改造安置小区(高佳小区一期)项目经理部(砂浆)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101.1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三江片区城中村综合改造安置小区(高佳小区一期)项目经理部。业主:上饶市信州区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批复文件编号:饶信发改字【2021】195号。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专项债券资金。(本项目的采购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三江片区城中村综合改造安置小区(高佳小区一期)项目经理部,招标物资包件为:砂浆)。为了提高整合市场资源的能力,为区域内施工项目提供采购服务和保障,遵循就近整合物资资源达到最优价格和服务的原则,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现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三江片区城中村综合改造安置小区(高佳小区一期)项目经理部作为采购人对江西省上饶市区域内承建和拟建的工程项目所需砂浆进行招标,特邀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砂浆
2.3具体详见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设备能满足工程需要,日生产量1000吨,年设计生产能力达10万吨,运输设备能满足及时供货的要求,且设备先进、完好,单站自有运输车辆5台以上;
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预制混凝土叠合板原材料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5履约信用要求:应附投标人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少于两份;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4)不接受被列入“2024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6月10日15时00分至2025年6月18日8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5.招标申请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7月6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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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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