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建设东阳市石马潭水库项目柴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01、项目概况:石马潭水库位于金华市东阳市,地处浙江省中部、金华市东部,东、东南与磐安县相邻,南、西南与永康市接壤,西、西北与义乌市相连,北与诸暨市毗邻,东北与嵊州市为邻。石马潭水库工程任务以供水、防洪为主,兼顾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等综合利用,其主要建设内容:总容库3707万m³,坝最大高度97米的水库西库、总容库725万m³,坝最大高度71米的水库东库、堰坝、水泵站、引水隧洞等。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石马潭西库拦河坝建筑物级别为2级,泄水建筑物、引水和放水隧洞进水口级别为3级,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0年一遇。东库拦河坝建筑物级别为3级,泄水建筑物、放空洞进水口建筑物级别为3级,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0年一遇。其他次要建筑物、附属工程及临时导流工程建筑物级别均为4级。
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物资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东阳石马潭项目施工区域内指定地点所需柴油的供应、运输及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柴油 |
0# |
吨 |
1810 |
|
合计 |
吨 |
1810 |
注: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采购公告及采购响应文件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采购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本次采购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时间:2025年6月至项目完工,按需求计划分批交货,具体供货时间与数量,以采购方下达的供货通知单为准,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预计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浙江省东阳市石马潭项目。因石马潭项目分为上东库,西库大坝距离十几公里,供货路程较为遥远,项目可根据施工需求调整施工区域内收货地点,响应人需无条件满足,不得因此向采购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6、质量要求:
6.1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 GB19147-2016《车用柴油》的标准,主要性能参数必须满足需方竞标文件要求(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6.2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IS014000 环境体系要求,不能 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还应符合 0HSMS18000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 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7、其他要求:
7.1、中标供应商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 1-2辆储存不少于 6 吨车用柴油的加油车(含加油计量设施、驾驶员、押运员,所配车辆外形及性能要满足将柴油运送到各工作面的要求),满足现场加油服务,加油计量设施必须有计量局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加油车辆在现场由供应商负责看管,车辆须有危险品运输资质,人员须持有危险品运输相关操作证。
7.2、加油车及驾驶员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柴油的采购、保管、运输、配送、流动加油车的日常安全管理、仓储等工作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方不提供中标供应商有关人员的食宿。
7.3、加油车数量和规格在供应期间根据采购方需求进行调整,如仍不能满足采购方需求,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增加加油车辆与加油罐车规格,且不得以此作为调价的理由。中标供应商保证现场提供的加油车,进行现场24小时配送并向施工现场各设备流动加油(除特殊情况外,上午下午各提供一次现场加油服务)。
三、采购响应人资格要求
采购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在浙江省内从事成品油经营业务,且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化品运输许可证》、《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批发或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须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采购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柴油销售资质及在有效期内且满足国家及企业所在地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化品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资质。必须具有本项目标的物的生产厂商(含销售子公司或其县级及以上区域销售分公司)的授权代理文件。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 1 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响应人本身无运输资质,不具备《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可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但需提供第三方单位有效的《危化品运输许可证》等资质文件及双方有关本次采购后续履约的运输协议。
3、采购响应人应提供满足施工现场需要的 6吨及以上加油罐车相关资质文件,包括: 车辆行驶证、危化品运输许可证、驾驶员危化品从业资格证明等。
4、采购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参加采购活动中,采购响应人无不良供货、服务等履约记录。响应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供应商黑名单。
5、采购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条例所禁止的采购情形。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获得同一家生产厂家销售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采购响应人需接受银行承兑汇票、电建融信、E信通、E账通等支付方式,信用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40%,承兑期限6个月,采购人不承担承兑贴息费用,对此,响应人予以接受,并承诺不以此向采购人主张违约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采购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6月20日10:00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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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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