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川区存量水厂厂网提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6-1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
标段名称: 东川区存量水厂厂网提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6-17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7-01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34990.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设计部分本项目设计部分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环保措施施工图、水保措施施工图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全部工作。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提出补充和完善,并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各个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施工图设计等内容。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配合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最终工作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2)采购范围: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施设备的采购。(3)施工部分完成经相关机构审核通过的各子项目设计施工图定稿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具体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东川区铜都街道、乌龙镇、红土地镇、碧谷街道.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最多接受四家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规定牵头人以施工企业中拥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主。
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施工方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业协会颁发的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1(项目经理1)可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等。并提供目前以及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前均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承诺函(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承诺即可)。
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水利工程设计业绩以及1项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施工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以及1项市政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验收证明,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2)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水利工程EPC业绩以及1项市政工程EPC业绩(证明材料中只需有本次招标组成的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即可)。注:以上两类业绩中(1)、(2)任意一类均属于本项目类似业绩,其中,(1)中的一个设计业绩加一个施工业绩为一个类似业绩。
其他: 4.1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4.2 资质条件: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4.3投标人施工方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4.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如成立时间为2021年之后的,按相应成立年份提供,成立不足1年的新公司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4.5 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水利工程设计业绩以及1项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施工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以及1项市政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验收证明,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2)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水利工程EPC业绩以及1项市政工程EPC业绩(证明材料中只需有本次招标组成的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即可)。注:以上两类业绩中(1)、(2)任意一类均属于本项目类似业绩,其中,(1)中的一个设计业绩加一个施工业绩为一个类似业绩。4.6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业协会颁发的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1(项目经理1)可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等。并提供目前以及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前均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承诺函(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承诺即可)。4.7施工负责人1(项目经理1)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工程相关专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业协会颁发的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负责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等。4.8施工负责人2(项目经理2)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负责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等。4.9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等4.10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或具备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等。4.11企业信誉:投标人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有 “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需跳转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并提供上述查询截图。4.12本次招标最多接受四家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规定牵头人以施工企业中拥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主。
是否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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