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黄金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纱岭金矿建设工程尾矿综合利用工程细砂及长石堆存厂房、脱水及选别配电室、细砂及长石皮带廊)商品砼材料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04
中国黄金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纱岭金矿建设工程 尾矿综合利用工程细砂及长石堆存厂房、脱水及选别配电室、细砂及长石皮带廊) 商品砼材料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黄金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纱岭金矿建设工程尾矿   综合利用工程细砂及长石堆存厂房、脱水及选别配电室、细砂及长石皮带廊)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黄金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纱岭金矿建设工程—尾矿综合利用工程(细砂及长石 堆存厂房、脱水及选别配电室、细砂及长石皮带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商品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商品砼)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或供应商(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并能够提供 证件的扫描件。
2.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 3%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含运费)。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 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 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 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6 月 04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6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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