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楚雄州网络视听新媒体监测监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楚雄州网络视听新媒体监测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403.3

最高限价(万元):403.3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来源于《楚雄州网络视听新媒体监测监管系统建设技术方案》,方案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编制。计划通过本项目的建设,构建覆盖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新媒体的监测监管系统,具体建设内容:1.黑广播监管系统升级;2.州级前端系统扩容升级;3.建设网络视听新媒体监管系统;4.建设IPTV监管系统;5.建设节目内容核查系统;6.建设安全播出指挥调度系统;7.建设应用支撑系统;8.硬件基础设备建设;9.网络安全建设及国产密码应用。;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售后服务期满之日止。其中:项目建设周期为5个月,具体时间节点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及机房适应性改造,1个月内完成软件购置开发以及安装调试(与设备供货搭接),完成软件购置开发以及安装调试(与设备供货搭接)后进行2个月的系统检测及试运行,系统检测及试运行完成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售后服务期限为项目最终验收之日起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楚雄州网络视听新媒体监测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移出的除外)。(2)供应商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前三年是指2022年06月—2025年06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6-10 06:00至2025-06-17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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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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