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大连分公司(股份)办公室2025年-2027年物业管理委托服务项目(标包二)招标公告

2025-06-10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由于公司办公用房租赁发生变化以及各办公楼、市内各营销中心和各区市县分公司(含自有营业厅)的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将于2025年7月31日到期,为了更好地规范物业服务,做好集中管理,故申请采购物业管理公司为上述地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1.2招标内容

    为公司枢纽楼、科创园办公楼、青泥洼桥 8 号、西岗分公司、客服、市场部办公楼 和市内五区营销中心(含自有营业厅)和七个区市县分公司(含自有营业厅)的物业管理委托服务进行采购。

项目服务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为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物业管理服务部分为本项目要求涉及的服务地点、服务内容、要求及相关技术,本部分费用每月结合考核结果进行支付;

第二部分为突发性服务(委托维修类)部分。突发性服务(委托维修类)部分包括:单项工程总价不超过一万元、经招标人同意后需要外聘维修工人进行检测、维修、维保的服务,以及因招标人原因造成的物业人员增加或临时加班费用,本部分费用将按实际发生订单进行支付。

项目预算:1880.00万元(不含税);其中标包一:1180.00万元(不含税);标包二:700.00万元(不含税)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服务要求: 符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服务质量要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签约方式:物业管理服务部分为一事一议采购,本部分费用每月根据实际发生结合验收考核结果进行支付;突发性服务(委托维修类)部分为框架+订单采购,结算量每月以实际发生订单为准,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部分预算。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标包一

维修、维护服务

-

1

大连

2

标包二

维修、维护服务

-

1

大连

 ……
    1.3本项目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及份额:本项目划分两个标包,每标包分别选取一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

标包一:中标人数量1名;中标份额占比100%;

不含税中标上限金额1180.00万元,其中第一部分:物业管理服务部分1060.00万元;第二部分:突发性服务(委托维修类)部分120.00万元;

中标区域为枢纽楼、科创园、青泥洼桥8号、西岗分公司、客服、市场部办公楼、甘井子、高新园、旅顺县分公司(含自有营业厅)。

标包一:中标人数量1名;中标份额占比100%;

不含税中标上限金额1180.00万元,其中第一部分:物业管理服务部分1060.00万元;第二部分:突发性服务(委托维修类)部分120.00万元;

中标区域为枢纽楼、科创园、青泥洼桥8号、西岗分公司、客服、市场部办公楼、甘井子、高新园、旅顺县分公司(含自有营业厅)。

标包二:中标人数量1名;中标份额占比100%;

不含税中标上限金额700.00万元,其中第一部分:物业管理服务部分640.00万元;第二部分:突发性服务(委托维修类)部分60.00万元;

中标区域为中山、沙河口、开发区、金州营销中心(含自有营业厅)、瓦房店、普兰店、庄河、长海分公司县分公司(含自有营业厅)。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包二:物业管理服务部分设置最高不含税总价限价,最高不含税总价限价为6400000.00元,突发性服务(委托维修类)部分设置最高不含税报价折扣限价,最高不含税报价折扣限价100%,投标人报价高于其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承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1.4  标包二: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人员配置要求:

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中“物业服务人员配置”表中服务团队基本配置,投标人须提供基础配置要求的人员证明材料。

(1)物业项目经理1人;

(2)保安服务人员37人(包含保安主管1人、保安员36人);

(3)消防监控人员8人;    

(4)保洁服务人员25人(包含保洁主管1人、保洁人员24人);

(5)维修服务人员3人(其中电工1人,万能工2人)。

注:(1)须提供人员清单列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2)社保证明须提供服务团队人员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参保人员信息、(参保)缴费单位名称、(参保)缴费期限等重要信息。其中物业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保安服务人员、消防监控人员、保洁服务人员、维修服务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的,须提供人员输出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中应明确该成员派驻至投标人单位,否则视为无效。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 以及退休证明。

(3)消防监控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4)保安服务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员证。

(5)维修服务人员中电工须具备电工作业证。

(6)消防监控人员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保安服务人员年龄须在25周岁-60周岁之间,其他物业服务人员(项目经理、保洁服务人员、维修服务人员)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

(7)物业项目经理、保安服务人员、消防监控人员、保洁服务人员、维修服务人员均不得重复,若重复则只计取一次。

(8)维修服务人员中,电工允许一人多证。

(9)所配备人员须在人员列表中注明职位,未注明则不计取。

(10)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招标人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6     2.1.7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7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    2.3.3 投标产品    2.3.4     2.3.5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1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06月16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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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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