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培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10二、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培训项目(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92万元;其中包组一:人民币66万元,包组二:人民币27万元,包组三:人民币171万元,包组四:人民币128万元。
四、采购数量:4项
五、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培训地点要求 |
数量 |
服务期(服务要求) |
项目最高限价 |
包组一 |
公职律师涉外法治工作能力提升班 |
一是研修地点在广东省外;二是理论教学点在高校校园内;三是实践教学地点不少于2家,实践教学地点需包括国际仲裁机构、大型企业、产业园区等。所有教学地点均需安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
1项 |
本项目须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当年度培训任务全部完成,不得晚于2025年12月31日,培训方式为集中培训。 |
人民币66万元 |
包组二 |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法律实务研修班 |
研修地点在广东省珠三角九市。实践教学地点不少于1家,范围包括涉外贸易投资法律经验较丰富的大型企业等。所有教学地点均需安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
1项 |
人民币2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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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三 |
护航外贸“新三样”出海法律事务专题研修班 |
一是理论教学点在高校校园内;二是实践教学地点不少于2家,实践教学地点需包含“新三样”代表性企业、相关产业园区、产业协会以及海关、商检等监管部门和机构。所有教学地点均需安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
1项 |
人民币17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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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四 |
拉美国家投资法律事务专题研修班 |
一是理论教学点在高校校园内;二是实践教学地点不少于2家,实践教学地点需包含商务部门、在拉美投资规模较大的中资企业等机构。最终课程安排由采购方确定。所有教学地点均需安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
1项 |
人民币128万元 |
备注:
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书。
2. 本项目分为四个包组:①投标人应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某一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②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选择单个包组或多个包组同时进行投标,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一采购项目包组进行独立评审,按包组的自然顺序进行评审,如投标人已经成为前一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推荐为后续剩余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但其投标文件仍参与评审,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由排名第二名的投标人顶替,以此类推。③投标人如果同时对多个包组进行投标,每个包组的投标文件需分别独立制作封装。
3.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签署盖章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签署盖章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签署盖章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签署盖章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成功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7日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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