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沪甬津鹭连口岸(含保税区)2025-2028年清关服务采购公告

2025-06-10
文件下载截止:2025-06-17 17:00:00

2025-2028沪甬津鹭连口岸(含保税区)清关服务

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2025-2028沪甬津鹭连口岸(含保税区)清关服务已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上海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集采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2025-2027年三年期间,上海、宁波、天津、厦门、大连等口岸(含保税区)进出口物资配套的货物清关、清关协调、保险索赔及相关档案管理等服务。

2.2 服务期限:从合同生效日起3年(2025年-2027年)

2.3 服务地点:上海、宁波、天津、厦门、大连口岸(含保税区)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见技术规格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具体资质、业绩或人员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海关注册备案的报关单位(需提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报关单位备案证明》)

(2)其他要求: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② 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 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廉洁及相关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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