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旅(浙江)千岛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千岛湖景区职工水上通勤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中国旅游集团2025年度第144批招标中旅(浙江)千岛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千岛湖景区职工水上通勤运输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招标人:中旅(浙江)千岛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景区项目规模:/项目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名称:中旅(浙江)千岛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标段名称:千岛湖景区职工水上通勤运输服务招标内容和范围:千岛湖景区职工水上通勤运输服务,为景点员工(含景区经营户及景区日常物资)上下景点提供水上交通运输服务,服务基本要求:
1.中心湖区约484名景点员工:
(1)上午7:00-8:00中心湖区工作船指定码头出发,先后停靠月光岛、龙山岛、渔乐岛、梅峰岛、三潭岛工作船码头;
(2)下午14:30-15:30三潭岛工作船码头出发,先后停靠梅峰岛、渔乐岛、龙山岛、月光岛、中心湖区工作船指定码头;
2.东南湖区约242名景点员工:
(1)上午7:00-8:00东南湖区工作船指定码头出发,先后停靠黄山尖、天池岛、桂花岛工作船码头;
(2)下午14:40-15:30桂花岛工作船码头出发,先后停靠黄山尖、天池岛、东南湖区工作船指定码头。
具体出发时间按招标人指令执行,招标人可视节假日、天气情况或海事等政府部门通知进行适当调整,受托人需无条件配合。主要指标:交货期/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到期后经招标人评估可视合作情况考虑续签,最多续签一次。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和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船舶要求:提供拟投入服务的船舶应按规定取得《船舶检验证书》(含吨位证书,客船安全证书,客船适航证书,乘客定额证书等)、《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3)船舶需购买船舶保险,包括船舶一切险和船舶责任险。
注:投标人与船舶所有权人必须一致,或提供相应的船舶使用权证明材料。
2.承诺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承运船舶适航载人,符合海事、船检、公安、消防等部门要求,保证随船携带的各类证照有效且齐全、设备设施完好适航,符合装载本航次运输要求;船员配备齐全,船艺良好,持有有效的资质证书,持证上岗,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船舶、船员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
(2)承运船舶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开航前应密切留意当地天气状况及海事部门的要求,确保人员安全,如有泄漏、污染、质量下降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不可抗力除外),承运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略)赔偿托运方损失。
(3)承运方应督促船舶遵守国家相关的安全法规,定期开展船舶安全检查,排除隐患,承担因承运商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的责任和损失。
(4)未经托运方同意,承运方不得擅自减少或更换运力。若因承运方原因需更换运输船舶,须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托运方并取得其同意。如因托运方业务需求而需要更换运输船舶,承运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3.联合体投标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单位)不超过2家。如采用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a.投标人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0日-2025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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