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江监狱2025年度监内食堂生活物资生鲜冷冻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0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闽江监狱委托,对[350001]ZZXM[GK]2025011、福建省闽江监狱2025年度监内食堂生活物资生鲜冷冻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建省闽江监狱2025年度监内食堂生活物资生鲜冷冻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2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ZZXM[GK]2025011
项目名称:福建省闽江监狱2025年度监内食堂生活物资生鲜冷冻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00,000.00元
采购包1(福建省闽江监狱2025年度监内食堂生活物资生鲜冷冻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9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3,9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39,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23130100-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福建省闽江监狱2025年度监内食堂生活物资生鲜冷冻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否 |
1、货物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食品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首次供应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货物需提供相关资质材料:⑴.《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由生产厂家所在地及产品销售集散地当地政府动物检疫部门出具的证明);⑵.冷冻水产品贮存地的出入库检验证明(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⑶.《产品合格证》(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货同行);⑷货物清单(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3、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的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SC认证书。货物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二分之一。 |
3,900,000.00 |
批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6-10至2025-06-17,(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后查看)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7-02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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