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地铁运营1、10、S1号线接触网作业车辅助发电机加装燃油供给机构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6-10

   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拟就南京地铁运营1、10、S1号线接触网作业车辅助发电机加装燃油供给机构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概况:南京地铁1号线、10号线、S1号线(机场线)分别使用的JW(X)-6型和JW-7型和接触网作业车分别配置YAMAHA牌EDL13000型、EDL26000型和YANMAR牌3TNV88辅助发电机组,其主要参数基本相同。此辅助发电机组的燃油箱容积过小,为35升。在加油站取消的情况下,无法实现加油车及时给柴油发电机加油,难以满足夜间施工所需。为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在接触网作业车上各加装一套自动补油装置。加装此套自动补油装置,不仅能往辅助发电机组油箱自动补油,补满后还能自动停止补油,极大的提升机车的使用效率,确保各项作业的顺利进行。

1.2 工期/服务期: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其中,改造工期为5个工作日/台。实际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并完成进场开工报审手续为准。乙方需在计划开始时间前安排骨干人员进场,熟悉现场设施设备情况,并完成相关准备工作。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服务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谈判申请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2.3 谈判申请人须具有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以下业绩之一:

①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6万元的轨道交通行业工程车辅助发电机燃油供给机构加装改造业绩;

②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万元的轨道交通行业工程车整车(包含辅助发电机燃油供给机构)生产制造或维修业绩;

2.4 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3)被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库的投标人在限制投标期限内不得参加本次谈判。

2.5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申请参加本次谈判。

三、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四、报名有关事宜

4.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 2025年6月17日17:00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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