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采购公告
2025-06-10项目名称: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5万元
采购需求: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拟采购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一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完成全部设备到货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为国内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提供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产品为境外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且为非生产商投标,必须具有生产者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或生产者授权的中国境内最高级别代理机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须提供有效授权书盖章原件)(注:指产品而非构成产品的零件或部件,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被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站、u201c中国政府采购网u201d(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售价: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6-30 14: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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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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