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低空经济智慧物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招标公告

2025-06-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低空经济智慧物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预算金额:219.4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19.4万元,投标总价超过对应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低空经济智慧物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教学活动、行业培训、技术开发及社会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序号

实训室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是否接受进口设备投标

是否为核心产品

1

低空物流技术实训室

无人机结构及组装实训套件

7

/

2

无人机结构及组装实训配件包

7

/

3

低空物流仿真飞行训练系统套件

20

/

4

低空经济智慧物流校园运营中心

低空物流运营平台

1

/

5

低空物流订单管理系统

1

/

6

物流无人机系统

2

/

7

无人机电池冗余

4

/

8

电机备件

16

/

9

旋浆备件

16

/

10

通讯基站

2

/

11

无人机接驳柜

1

核心产品

12

三屏地面站

1

/

13

航线勘察申请、维护

1

/

14

起降场建设

2

/

15

药品冷链运输箱

2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须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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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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