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坪上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年度方案(1标段)询比采购公告

2025-06-10

一、项目名称:

坪上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年度方案。

二、项目概况及现状:

坪上煤业有限公司2012年投产,经过多年开采矿井地表已经出现不同程度的塌陷和裂缝,尤其矿井东北部、西南部塌陷已经达到稳定期,因工作面回采造成地表塌陷、地表裂缝现象需进行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工作。依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生态修复规范”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581号)的要求及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6〕第93号)和《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地质环境治理专项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和安排,本方案需要通过走访、调查、询问、收集查阅煤矿以往资料的基础上并进行现场踏勘,并收集相关资料,参考治理区所在土地利用现状图,对治理区的土地资源状况、自然生态环境等进行分析和评价,明确治理区损毁土地情况,严格按照《山西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编制完成《坪上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年度方案》,并通过评审备案。

三、服务内容:

依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生态修复规范”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3〕1号)文件要求,完成坪上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年度方案、实施项目的前期勘测、工程量计算、并根据工程量计算工程预算,最终编制完成符合现场实际情况,满足工程项目施工要求的《坪上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年度方案》,对采矿活动影响产生的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勘查,在此基础上设计合理的工程和非工程等综合措施,消除采矿生态环境损坏并合理发挥土地价值、重现生态功能,并对治理工程费用进行预算。

四、服务范围:

坪上煤业有限公司井田范围内及矿界外200米范围内由于采掘活动区域造成地表塌陷、地表裂缝区域及生态环境问题、土地复垦等。

五、服务期限要求: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编制完成《坪上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年度方案》报告并通过评审。

六、报价范围与要求:

1、本项目最高报价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超过此报价为无效报价。

2、如出现所有投标报价与最高限价相比,差额均在3%范围之内时,可以视为竞争不充分,重新组织比价。

七、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乙级及以上);

3、具有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具备水工环专业(水工环即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高级技术职称资格(以上职称具备一项即可但不限于一项),(提供一年以上社保证明);

4、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5月至今)类似业绩至少一项,一个完整的业绩徐同时具备①合同复印件中(合同不可缺页否则属于无效业绩)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类似业绩指:编制土地复垦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方案项目业绩

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需要提供截图);

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需要提供截图);

未被列入晋能控股黑名单(需要出具承诺书)。

6、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无因重大合同违约引起败诉的仲裁、诉讼及纠纷情况(需要出具情况证明)

7、提供近3年内至少1年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后年份提供)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及利益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1、获取时间:2025年6月10日16:00至2025年6月13日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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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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