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信通公司2025年第四批次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09
招标编号:48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投标函”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包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名称 | 项目名称 | 采购范围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有报价明细表格式 | 专用资格要求 | 交货期 | 履约地点 | 报价方式 | 是否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或集货商投标 | 质保期 | 备注 | ||||
业绩要求 | 试验报告 | 生产设备 | 试验设备 | 认证证书/其他资质要求 | ||||||||||||||
1 | 482509-2404 | 存储设备 | 包1 | 基础设施-2025年三地数据中心优化提升-软硬件购置项目-硬件-分布式存储 |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包括:可用容量≥1000TB的分布式存储设备,用于存储非结构化历史数据。 | 800 | 有,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 / | / | / | 2025年9月30日前 | 北京 | 单价 | 制造商、代理商 | 36个月 | 总价承包 |
2 | 482509-2404 | 存储设备 | 包2 | 基础设施-2025年三地数据中心优化提升-软硬件购置项目-硬件-蓝光存储 |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包括一套蓝光存储设备及管理平台,物理容量≥2500TB,用于非结构化数据归档存储。 | 700 | 有,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 / | / | / | 2025年9月30日前 | 北京 | 单价 | 制造商、代理商 | 36个月 | 总价承包 |
3 | 482509-2304 | 应用软件 | 包3 | 基础设施-2025年三地数据中心优化提升-软硬件购置项目-软件-国网网盘授权 | 采购国网网盘授权1套,以满足实时杀毒、多人在线编辑、文件隔离、可观测性及运营分析等功能需求。 | 210 | 有,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 / | / | / | / | 2025年9月30日前 | 北京 | 单价 | 制造商 | 12个月 | 总价承包 |
4 | 482509-2304 | 应用软件 | 包4 | 基础设施-2025年三地数据中心优化提升-软硬件购置项目-软件-账号权限管理工具授权 | 采购账号权限管理工具授权1套,包括5000个账号许可,用于主机、存储、数据库、网络设备等特权账号管理。 | 360 | 有,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 / | / | / | / | 2025年9月30日前 | 北京 | 单价 | 制造商 | 12个月 | 总价承包 |
5 | 482509-2402 | 信息安全设备 | 包5 | 基础设施-2025年三地数据中心优化提升-软硬件购置项目-流量分析设备 |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7台流量分析设备,流量处理性能:≥40Gbps;内存:≥384GB;存储容量:≥160TB;采集口数量:4个万兆光口+4个千兆口。 | 1288 | 有,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 / | / | / | 2025年9月30日前 | 北京 | 单价 | 制造商、代理商 | 36个月 | 总价承包 |
6 | 482509-2402 | 信息安全设备 | 包6 | 基础设施-2025年三地数据中心优化提升-软硬件购置项目-智能DNS设备 | 为国网公司统一权限业务系统采购4台智能DNS设备。 | 180 | 有,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 / | / | / | 2025年9月30日前 | 北京 | 单价 | 制造商、代理商 | 36个月 | 总价承包 |
7 | 482509-9205 | 信息设备配件 | 包7 | 基础设施-2025年三地数据中心优化提升-软硬件购置项目-辅材 | 本项目采购主要内容为2025年数据中心建设所需的MPO线缆、普通光纤线缆、网线、跳线、光纤配线架、槽道、桥架、标签标识等辅材1套。 | 290 | 有,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0万元。注:销售业绩必须提供招标文件所需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 供货前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的检测报告。 | / | / | 对于制造商投标的,需具备对应产品的生产能力;对于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相关产品销售授权。 | 2025年9月30日前 | 北京 | 单价 | 制造商、代理商、集货商 | 36个月 | 总价承包 |
8 | 482509-1304 | 红外热成像仪 | 包8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2025年红外热成像仪购置项目 | 采购1台红外热成像仪,对机房气流组织温度、热场分布进行检测与成像。 | 6 | 有,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 | 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红外热成像仪的型式试验报告。 | 1、装配类设备 2、焊接类设备 3、包装类设备 |
1、黑体辐射源 2、高低温湿热老化箱 |
/ | 2025年9月30日前 | 北京 | 单价 | 制造商、代理商 | 24个月 | 总价承包 |
9 | 482509-1299 | 通信设备 | 包9 | 公司总部银座公共会议室音视频系统优化改造-外围音视频设备 | 采购广角镜头移动摄像机2台、显示设备4块、阵列麦克风4台、音频处理器2套、一体化便携式会控终端1套(含对BOX610系列终端进行配套软件版本升级服务)。 | 146.1万元。其中,单项限价2台广角镜头移动摄像机31.2万元、4块显示设备18.6万元、4台阵列麦克风4万元、2套音频处理器59.3万元、1套一体化便携式会控终端(含对BOX610系列终端进行配套软件版本升级服务)33万元。 | 有,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广角镜头移动摄像机(主设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 / | / | 投标人所投产品中属于最新强制性认证名录中的,需提供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北京 | 单价 | 制造商、代理商、集货商 | 24个月 | 总价承包 |
10 | 482509-1299 | 通信设备 | 包10 | 公司总部国网党校备调调度台系统优化改造-双模触摸式调度台及录音板 | 采购双模触摸式调度台3台,录音板3块。 | 57.7008万元,其中“双模触摸式调度台”最高限价为48.084万元;“录音板”最高限价为9.6168万元 | 有,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 / | / | 投标人所投产品中属于最新强制性认证名录中的,需提供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北京 | 单价 | 制造商、代理商、集货商 | 24个月 | 总价承包 |
11 | 482509-1299 | 通信设备 | 包11 | 国网信通公司SDH光传输系统网络检测分析装置优化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 购置国产传输品牌SDH光传输设备网络检测分析装置2套,其中每套国产传输品牌装置包括4台专用的智能网络检测分析装置,本项目共新增8台装置。购置的2套装置应分别对应不同的国产传输品牌。 | 192.34 | 有,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 / | / | 投标人所投产品中属于最新强制性认证名录中的,需提供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北京 | 单价 | 制造商、代理商 | 24个月 | 总价承包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1)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2)其他:无。
3.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9 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9日至2025年06月1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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