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明阳巴斯夫湛江徐闻东三海上风电示范项目EPC总承包通信系统设备采购及实施采购公告

2025-06-10
一、采购条件
本明阳巴斯夫湛江徐闻东三海上风电示范项目EPC总承包通信系统设备采购及实施,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采购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项目规模:明阳巴斯夫湛江徐闻东三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位于湛江徐闻县东侧、海南岛以北、琼州海峡东北侧海域,水深约10~45m,场址最近端距离徐闻陆岸约38km,最远端距离陆岸约55km,场址面积约73平方公里,总规划容量为500MW。项目拟安装30台16.7MW固定式风机,单独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海上升压站位于本项目风场中间偏北位置。升压站通过2回220kV海缆送至登陆点,登陆点位于徐闻县锦和镇下海村一处砂质海滩上,送出海缆路由长约73km。陆上集控中心拟选在徐闻县锦和镇东南侧、白茅村及下湖仔东侧临海区域,集控中心新建1回220kV线路至雷州电厂接入电网。
供应商负责的主要内容包括:
1)本次采购包括调度数据网设备、调度管理信息业务网设备、语音视频局域网设备、视频会商系统、调度及行政交换系统设备、通信电源系统、配线系统、应急通信系统、应急光缆、厂内光缆、线缆以及施工安装辅材等。
2)上述采购设备及本项目的4套传输网设备的运输、卸货、搬运、安装、通道开通、调试、联调、验收等工作,并提供培训及通信网并网技术服务,包括并网报告及方案、并网资源录入、并网申请、方式申请、统一组织并网调试工作、参加涉网联络会、台账录入等。
3)所采购设备提供2年或以上的整体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质保期从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采购为:通信系统设备采购及实施。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明阳巴斯夫湛江徐闻东三海上风电示范项目EPC总承包通信系统设备采购及实施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响应单位在采购活动、履行合同、售后服务及设备运行过程中,未被列入湛江明阳巴斯夫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上级企业和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上级企业所属供应商黑名单或列入期满后已解禁。
(5)响应单位必须确保本次采购中所有产品(含第三方硬件)均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的知识产权、生产销售许可等相关法律和法规要求,并出具承诺函,如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响应单位负全部责任。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的响应。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专用资格
(1)响应单位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响应单位近5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通信系统设备相关业绩不少于1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无请附说明)、采购合同(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合同供货清单及价格等关键页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文件。
(3)响应单位对本项目提供2年整体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质保期从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采购公告及标书获取时间:从2025年6月10日16:30起至2025年6月14日17:00截止。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 09时 30分(最后以发出的采购文件响应截止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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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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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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