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工厂食堂副食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工厂食堂副食品供货服务采购公告

2025-06-10
1、资金来源及最高投标限价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本项目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主副食品品种价格信息表》市场价格行情的平均价和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舟山副食品价格监测信息》中定海区各品类指导价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分项限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工厂食堂副食品供货服务采购。
交付(服务)时间:详见“第六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交付(服务)地点:详见“第六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于缴纳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提供应标材料的真实性,三年内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经济刑事案件(提供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7)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事故分级标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执行),提供书面声明(提供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信用服务”一栏内查询);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址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须为投标期内);
9)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若涉及加工环节),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禁止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售价及购买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6月10日起至2025年6月17日,每天9: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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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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