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海南省中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商品混凝土)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0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海南省中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江东新区琼山大道以东,椰海大道以北,海南省中医院江东新院区西南角。是《海南省“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12300平方米,占用部分一期用地和二期新供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传染病楼建筑面积2058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8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45平方米,地下车库与一期联通:发热门诊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项目业主单位为广东省中医院海南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混凝土。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7《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局运管〔2025〕6号);

1.2.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海南省中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江东新区琼山大道以东,椰海大道以北,海南省中医院江东新院区西南角。是《海南省“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12300平方米,占用部分一期用地和二期新供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传染病楼建筑面积2058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8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45平方米,地下车库与一期联通:发热门诊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标的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已满三年。

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年产5万方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应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投标人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需提供连续两年(2023-2024年)公司财务报表。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原材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2年内(2023-2024年)招标物资产品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一份。

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23-2024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2024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3%或13%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供应商。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采购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7日(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SPT-01包件售价180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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