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5.6.10#毕业生公寓维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1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78.80208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78.80208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范围:依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5.6.10#毕业生公寓维修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答疑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如下:部分卫生间防水、墙面粉刷、大便池及配件更换、吊顶更换、灯具更换、洗漱台及配件更换、部分门窗更换、阳台栏杆更换及加固维修、窗纱更换、部分床板更换、窗帘清洗、五金件更换维修、墙地砖维修、外窗打胶、消防设施设备检修、垃圾清理及外运、精细保洁等。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工期延误及提前的约定及要求以合同条款约定内容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通过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给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不低于40%。
具体合同分包相关规则如下:
(1)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磋商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中小企业。
注: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度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度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以及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8)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需提供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10)供应商及项目经理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 (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1日 至 2025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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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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