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拟对所需的“国能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330kV外送输电线路及宁东电厂二期750kV主变扩建EPC总承包工程 750kV升压站扩建建筑工程标段施工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的本次招标项目已经批准,采用自有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欢迎具备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概况
工程规模:扩建1座2100MVA 750kV升压站,扩建1台主变,2个间隔。新建光伏项目南、北区330kV升压站至宁东电厂二期750kV主变扩建间隔330kV线路约40km,部分单回路,部分双回路,合计约70km。
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白土岗乡、马家滩镇境内。
招标范围:本标段为750kV主变扩建建筑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相关协调和配合工作。
工期要求:承包人接总承包项目部通知进场开工,2025年8月10日前完成所有扩建设备基础及所有建筑并具备设备安装条件;2025年9月25日前配合扩建工程安装调试单位完成消缺处理;2025年9月30日通过竣工验收。
投标人注意:
(1)由于本项目暂未正式签订EPC合同,本次预采购定标后,需根据本项目EPC合同签订的进展情况进行后续的采购合同签订工作。
(2)投标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开展相关订料、排产、加工等工作,保证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内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工作。
(3)投标人一旦参与投标,则视为已充分考虑潜在的风险,并接受上述条件,不会对招标人的行为进行投诉。
请各位投标人慎重对待!
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资质条件如下:
3.1 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建筑类)职业资格,具有超高压电压等级的类似工程项目经理岗位管理业经验不少于三年,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项目经理工程业绩无重大事故立案;项目总工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建筑类)或工程技术类注册工程师资格,具有类似工程的管理经验不少于三年。
3.3 业绩要求
近五年具有超高压工程业绩。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及各级信用网站平台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因质量及合同履行等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公开通报批评。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行为,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生产事故及人身死亡事故,未发生因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人的需求提供一份量价清单。并在中标后提供一份与合同价相符的量价清单。
4、资格评审方式
采购人将组织评审专家对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方式,将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6日14:00时。
5.2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80万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20日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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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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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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